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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114學年度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分團專業成長研習(8-10月)」表乙份,請轉知國教地方團輔導員

二、 為精進國民教育輔導員課程與教學領導、教學創新及資源運用專業知能,強化課程與教學領導功能,以提供教學現場教師課程與教學相關之專業支持,落實課程與教學相關政策之推動,爰規劃旨揭研習。
三、 旨案課程研習資訊如下:
(一) 研習時間及報名期程:請參閱旨揭表件各場次之時間及期程。
(二) 研習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中部辦公室(臺中市豐原區師範街67號)。
四、 請輔導員依報名時間逕至「國家教育研究院」首頁
   (www.naer.edu.tw)上網完成報名,審核通過之參訓輔導員名單,將另案函知所屬學校,並請核予參訓之輔導員公假出席及協助課務派代;請輔導員逕至國家教育研究院研習及活動資訊網下載「報到須知」及「課程表」。
五、 報名參與之輔導員須全程實際參與課程,因故無法參與者,應依規定辦理請假事宜。並列入本府年度考核事項,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後續規劃辦理之輔導員培訓課程得不受理該員報名。
六、 各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員參訓所需之國內旅費及代課費由本縣精進教學計畫-國教地方團運作費項下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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