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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南投縣政府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調查學生通學方式及交通安全教育宣教重點

說明:
一、 依據交通部交通安全教育考評事項辦理。
二、 學童停讓教育為本縣交安教育推動重點,請各校持續落實推動並運用交通安全教案手冊內容以及交通安全路口網資源強化宣教,國小部分請各校結合校內外場地進行過路口情境教學,口號為「左看右看再左看,高舉小手快快走」,建立學童安全過路口觀念,駐區督學將不定期視導,推動情形請呈現於114年度第二學期交通安全教育宣教成果。
三、 教育部為引導學校落實推動交通安全教育,符應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模組,與相關單位共同合作,建置學生安全通學環境,共同維護學生交通安全等政策,整合現有相關資訊與建議作法,編撰「學校推動交通安全教育參考指引」(如附件),並因應交通安全基本法修正前開指引,提供各級學校承辦交通安全教育業務第一線人員運用,以提供最新資訊協助學校交通安全教育業務推動與落實,請各校落實運用並呈現於交通安全教育宣教成果。
四、 交通部與教育部合作開發「交通安全教案及指引手冊」(https://reurl.cc/O4GVAr)、「交通安全教學影片」(https://video.cloud.edu.tw/video/co_topic.php?cat=85)、「交通安全教材包」(https://www.safe.org.tw/news-detail/135/),請各校依學生需求及學校特色,因地制宜選擇參考運用於領域課程教學或列為校訂課程,使教學更有彈性及教材更為豐富,藉以強化學生交通安全素養及觀念,請各校落實實施交安課程,並呈現於114年度第二學期交通安全教育宣教成果。
五、 請貴校於學期初調查學生通學方式,並視校園周遭環境妥善規劃導護老師、導護志工人力安排,如尚請學生協助交通服務事務,執勤地點應為校內及學校大門或側門等學校門口內側相關安全位置,對象應以學校學生為主,並且提供完備之安全知能訓練,以維護執行任務之安全。
六、 為強化家長交通安全觀念,請貴校向家長(照顧者)宣導「騎乘機車佩戴安全帽及不超載」、「兒童乘坐汽車後座應妥繫安全帶或使用幼童安全椅」。
七、 另依據本縣114學年度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校課程計畫,各校實施交通安全教育應於全部班級實施,且非以宣導或活動形式辦理,另請各校每學期實施至少4小時以上的交通安全教育,宣教重點臚列如下:
(一) 請向貴校教師及學生宣導「兒童安全過路口」、「配戴鮮明顏色帽子、反光條或LED燈」、「交通安全五守則」、「行走時不滑手機」、「內輪差與視野死角教育」及「危險感知與防禦駕駛觀念」。
(二) 閃紅燈及無號誌路口之行人與駕駛的安全觀念。
(三) 另請教師至教育部磨課師平台完成「兒童安全通過路口」數位課程研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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