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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參考-教育部函113.4.24修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公文

南投縣政府 函
受文者:南投縣南投市康壽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13010552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376480000A_1130105523_ATTACH1.pdf、
376480000A_1130105523_ATTACH2.odt)

主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業經教育部
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0955A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0955D號函
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有關國民小學一、二年級定期評量次數調降部分,以全校
行事曆統一為前提,透過降低全校定期評量次數,或調整
為多元評量方式等配套措施,進行定期評量之安排。
四 、三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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