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趨緩及國內防疫政策與措施調整,有關環保機關協助戶外公共環境如校園之環境消毒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80315號函併環保署111年12月22日環署督字第1111176930號函辦理。
二、另為避免校園發生流行疫情,請於111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112年2月13日)前,加強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校園環境消毒工作。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80315號函併環保署111年12月22日環署督字第1111176930號函辦理。
二、另為避免校園發生流行疫情,請於111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112年2月13日)前,加強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校園環境消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