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一、針對教職員工生如有同住家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到校規定,自111年10月13日起實施,說明如下:
(一) 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應在家休息,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二) 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持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請參閱附件一
三、本校因應10月13日起校園防疫新制圖表,請參閱附件二
(一) 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應在家休息,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二) 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持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請參閱附件一
三、本校因應10月13日起校園防疫新制圖表,請參閱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