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訂「二級疫情警戒期間辦理環境教育活動防疫指引」1份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10月8日環署綜字第1101139858號函辦理。
二、 請貴單位依旨揭指引做為於疫情期間評估及辦理環境教育活動之自主防疫工作,並讓參加民眾遵循,俾利維持環境教育活動之基本動能與量能。
一、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10月8日環署綜字第1101139858號函辦理。
二、 請貴單位依旨揭指引做為於疫情期間評估及辦理環境教育活動之自主防疫工作,並讓參加民眾遵循,俾利維持環境教育活動之基本動能與量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