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安親班、補習班等人員入校接送學生規定與繳交資料
防疫期間入校園接送補習班、安親班等學生人員需遵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與教育部相關防疫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 110年 8月 17日公布)與南投縣開學防疫相關規定,其中第參點 服務及入校條件 :「 二、家長及訪客原則不入校 ,但經學校及幼兒園認定有入校必要者除外。 」 入校條件:1、 進入校園服務前應提供 3日內抗原快篩或 PCR檢測陰性證明 ;或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防疫疫苗接種證明(黃卡)方 可入校園接送學生,以確保能保護學校師生安全。
安親班、補習班等業者提交相關證明文件與切結書。
1、 切結書。(申請者蓋上補教業名稱印鑑)
2、 入校名冊與聯絡電話。
3、 入校人員疫苗黃卡、有照片證件的影本。
4、待學校驗證相關資料後,給予入校通行證;以後需配戴通行證方可入校。
*請繳交入校人員 2吋照片背後寫上教師姓名製作通行證使用。
5、請及早備妥相關資料,繳交本校學務處,以利後續核發通行證。
資料僅提供 學校防疫造冊,備查資料 ,不對外公佈 。
安親班、補習班等業者提交相關證明文件與切結書。
1、 切結書。(申請者蓋上補教業名稱印鑑)
2、 入校名冊與聯絡電話。
3、 入校人員疫苗黃卡、有照片證件的影本。
4、待學校驗證相關資料後,給予入校通行證;以後需配戴通行證方可入校。
*請繳交入校人員 2吋照片背後寫上教師姓名製作通行證使用。
5、請及早備妥相關資料,繳交本校學務處,以利後續核發通行證。
資料僅提供 學校防疫造冊,備查資料 ,不對外公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