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班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5月15日臺教師(二)字第1060068551號函辦理。
二、本案幼教專班係依「師資培育法」第24條及「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辦法」規定辦理。
三、為提供104年1月31日以前已於立案之幼兒園實際從事教學及保育工作在職人員修習需求,本學年度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等14校開設(如附件1),共計招生33班,請符合報名資格之在職人員踴躍報考。
四、隨文檢附本(106)學年度幼教專班報考相關問題Q&A(如附件2)。
五、相關招生考試訊息及簡章訂於本(106)年5月18日公告於各開辦學校網站。
二、本案幼教專班係依「師資培育法」第24條及「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辦法」規定辦理。
三、為提供104年1月31日以前已於立案之幼兒園實際從事教學及保育工作在職人員修習需求,本學年度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等14校開設(如附件1),共計招生33班,請符合報名資格之在職人員踴躍報考。
四、隨文檢附本(106)學年度幼教專班報考相關問題Q&A(如附件2)。
五、相關招生考試訊息及簡章訂於本(106)年5月18日公告於各開辦學校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