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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修正南投縣106學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作業日程表。(如說明附件)

(重要)修正南投縣106學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作業日程表,第二次開放服務滿二學期教師,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得申請縣內介聘並上網填報資料,如說明。
一、依據106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該決議事項增設「惟教師服務滿二學期,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得申請介聘。」條款。
三、南投縣106學年度縣內介聘亦比照辦理,故辦理第2次縣內介聘作業,本次開放僅提供符合教師服務滿二學期,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得申請介聘。另,已申請並經介聘委員會審查通過之教師不得再申請調整志願學校、順序、類別。
四、本府訂於106年5月5日假漳興國小會議室審查教師申請縣內介聘積分表(僅提供第2次開放申請之教師)。
五、檢附南投縣106學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教師申請縣內介聘作業(修正)日程表一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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