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17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1665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靜宜大學及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學分班各1班。
三、 有意報名者,逕洽各校聯絡窗口:
(一)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歐小姐(電話:02-27321104轉82102、電子郵件:ling@mail.ntue.edu.tw)。
(二) 靜宜大學尤小姐(電話:04-26328001轉19107、電子郵件:soypu610@pu.edu.tw)。
(三) 國立嘉義大學鄭小姐(電話:05-2732405、電子郵件:ccy@mail.ncy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