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4年5月15日府授警刑字第1140078799號函及行政院秘書長114年3月31日院臺打詐長字第1145005723號函辦理。
二、 旨揭會議於114年3月17日,由詐欺指揮中心馬指揮官士元主持召開完竣,紀錄摘列如下:
(一) 近期詐騙集團對特定目標進行精準詐騙,以假投資詐騙,誘使被害人抵押財產;目前全國地政機關針對抵押房地產有新措施為登記三天緩衝期,請與地政單位保持密切聯繫。
(二) 青少年(中輟生)涉詐防制:青少年不論是否中輟,只要在學齡階段,有涉詐或是被詐情勢,透過警察單位少年隊、少年輔導委員會或學校本身的平台,可以獲知資訊瞭解狀況;若學生離校,學校很難掌握,如何將這些資訊整合起來,瞭解不同年齡層涉詐或是被詐的情況,有助於未來政策精準投放。
(三) 外籍人士涉詐防制:外配社團在網路論壇或臉書的群組,定期巡查,尤其是外籍人士包括移工人口、甚至是觀光人口或就學人口較多的縣市。
(四) 識詐宣導應持續精進,以多元管道方式進行:
1、 被詐民眾平常接觸資訊來源,與政府投放反詐廣告及資訊有落差,如何解決資訊落差及特定的對策推動,需再思考其他方式進行宣導。
2、 在美容美髮業投放識詐資訊需精準打擊;另外退休族群常有積蓄與房地產,易遭詐騙集團鎖定,可考慮退休族群經常聚集的地點,例如醫院、診所、藥局等醫療機構,融入現有文宣或是跑馬燈來傳遞打詐資訊,退休族群可能會在早餐店、咖啡廳等地方聚集,這些地方也可作為宣導的重點。至於數量的部分,年輕人大學生易網購被詐騙, 這些都是目前關注的焦點。
3、 部分個案有轉向實體黃金買入,再交給車手收零現象。
(五) 請貴校將上述新興詐騙手法列入識詐宣導內容,並針對親師生分別做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