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3年7月8日府教國字第1130168097號函(諒達)及113年7月12日府授警民字第1130171698號函辦理。
二、 本演習採有預警方式實施30分鐘(13時30分至14時)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等實作演練,續於防空警報解除後,實施30分鐘(14時至14時30分)「戰時災民收容救濟站」開設及戰災搶救(災害救援)演練,以驗證各項防空整備與作為。
三、 本次演習警報發放後,人、車一律接受軍、憲、警及民防人員引導,進行防空疏散避難,或依地形、地物切實掩蔽,室內人員請緊閉門窗(簾)、關閉室內燈源、避免人員進出,並配合交通管制作為。
四、 檢附本縣各場域防空疏散避難指引、113年度萬安47號防空避難演練成果格式及宣傳海報各1份,請於演習當日配合實施防空避難演練,本縣所屬各國中小學請製作成果報告上傳本縣全民國防教育資源網 (網址:http://mnd.ntct.edu.tw/NTCT_WEB/M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