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國教署112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三階課程與教學輔導人才培育及認證課程案,請轉知所屬輔導團員務必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主旨: 有關教育部國教署112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三階課程與教學輔導人才培育及認證課程案,請轉知所屬輔導團員務必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5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66287號函辦理。
二、 旨案課程各領域及議題(性別平等教育及人權教育)研習資訊如下:
(一) 研習時間:請參閱附件1「112年度國教輔導團三階人才培育及認證課程研習期程」。
(二) 研習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中部辦公室(臺中市豐原區師範街67號)及線上視訊課程。
(三) 研習相關流程:請參閱附件2「報名、資格審查及成績認證流程」。
三、 報名方式(請務必完成步驟一、二):
(一) 步驟一:請參訓教師於112年6月9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逕至https://reurl.cc/d7dx5D完成表單。
(二) 步驟二:請於112年6月19日前,逕至「國家教育研究院」報名系統,依班別完成線上報名,網址(https://workshop.naer.edu.tw/NAWeb/Services/wFrmNews.aspx)如未看到該班課程,請逕與研習期程各承辦人確認(如附件1)。
(三) 請參訓教師務必完成以上步驟報名程序,該院將依本府函報之名單順序審核;若未完成兩步驟,視為未報名成功。
(四) 錄取名單將另函通知。
四、 參訓人員須全程參與(含開訓及綜合座談),並經評量成績及格者,始核發培育證書;除符合相關請假規定外,資格不符或未全程參與者,均只核予研習時數。
五、 依據作業要點(如附件3)說明十(三):「輔導員初階培育證書」、「輔導員進階培育證書」及「輔導員領導人培育證書」有效年限均為四年,請召集人務必薦派應參訓團員依時完成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