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111年綠色餐飲服務及減量行動競賽」活動須知

一、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稱環保署)110年9月29日函頒「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本府及本府所屬機關實施日訂於111年12月31日(本府111年8月30日府授環廢字第1110201758號函諒達)。

二、考量本(111)年度為試辦期間,為鼓勵政府機關、學校及早因應準備,並積極實踐該作業指引,以實際行動源頭減量,逐步帶動民間響應,從日常生活落實減廢、減碳,環保署特辦理「111年綠色餐飲服務及減量行動競賽」,活動須知(含報名表)請見附件。

三、旨揭競賽內容,重點摘述如下:

(一)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執行單位:康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三)辦理日期:111年10月5日起至112年2月28日止。

(四)活動網站:https://green-action.utrust.com.tw/

(五)競賽目的

1、表揚於作業指引推動前期執行績效卓著之機關、學校,並樹立標竿楷模,供其他機關、學校及民間單位觀摩學習。

2、促進循環供餐服務,擴大供應鏈量能,以凝聚淨零綠生活之共識,落實減少使用一次性產品。

(六)參賽組別:「環保先鋒組」、「永續推廣組」及「綠色餐飲組」分3組進行評鑑。

(七)參賽辦法

1、環保先鋒組

(1)參賽對象:由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或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薦之機關[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可推薦機關本部]、學校,推薦名額至多3名(若所轄單位有學校,且若推薦2名以上者,至少須包含1家學校)。

(2)報名日期:自111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下午5時。

(3)審核標準:111年10月至11月連續2個月於環保署生活廢棄物質管理資訊系統,填報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之減量成果(累計辦理會議、訓練及活動之場次>10場次,且累計使用環保餐盒>100個)。

(4)獎勵方式

甲、特優5名:各頒發獎座一座。

乙、優等10名:各頒發獎狀一紙。

2、永續推廣組

(1)參賽對象: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2)報名日期:自111年11月15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下午5時。

(3)審核標準:依環保署可循環容器盛裝餐點業者名單查詢網中,統計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轄區內可循環容器盛裝餐點業者數量外,另針對業者之供餐盛裝容器來源(如店家提供或由消費者自備)不同進行加權分數計算。

(4)獎勵方式

甲、特優3名:頒發獎座一座。

乙、優等2名:頒發獎狀一紙。

3、綠色餐飲組

(1)參賽對象: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薦之以循環容器盛裝餐食外送供餐的餐飲業者,並已登錄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供可循環容器盛裝餐點業者名單查詢網」;推薦報名之循環供餐業者至多5名。

(2)報名日期:自111年10月5日至10月15日下午5時。

(3)審核標準:甲、於指定期限內至競賽活動網頁線上填報前一個月(10月至11月)循環供餐成果,包括以循環容器盛裝餐點供餐的明細表、數量、供應對象及其連絡方式、照片及餐具衛生檢驗報告。

(八)聯絡信箱:ga.workteam@gmail.com 。

(九)郵寄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184號8樓(康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競賽活動工作小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