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防疫指引-教育部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份,並自110年10月19日起適用

最新防疫指引-教育部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份,並自110年10月19日起適用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18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37186號函及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10月17日「宣布自10月19日至11月1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新聞稿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同年10月16日修正意見辦理。

詳見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