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為鼓勵學校依各校特性發展自主特色校園文化,塑造生命教育推動模式,建立優質友善校園環境,並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教育部特訂定旨揭2計畫。
三、 惠請有意申請之學校依限薦送,申請說明如下:
(一) 教育部補助學校辦理生命教育特色校園文化實施計畫:
1、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8年5月15日(星期三)下班前。
2、 應備資料:推薦表、學校最近三年內推行生命教育概況及案例資料表及申請計畫等相關表件(含電子檔光碟),函送本府特殊教育科辦理初審評選事宜。
(二) 教育部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計畫:
1、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8年5月15日(星期三)下班前。
2、 組別:
(1) 學校教職員工:區分為幼兒園組(1名)、國民小學組(1名)、國民中學組(2人)及高級中等學校組(1名)。
(2) 優秀行政人員:各教育主管機關行政人員及本縣所轄學校校長(1人)。
(3) 特殊貢獻人員:對生命教育政策或課程教材之研擬執行及人才培育等方面有具體顯著或持續性貢獻之專家學者(1名)。
3、 薦送資料:請逕至教育部網站下載,路徑:教育部(http://www.edu.tw)/教育部各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資料下載,標題:【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遴薦及具體事蹟表。本表請提供電子檔光碟,並以8頁為限,正本一式3份,如有相關補充資料以20頁為限,資料請依序裝訂(避免使用資料夾)依限報本府特殊教育科進行初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