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備妥107學年度上學期的申請學生之成績單、清寒獎助學金申請單、貴校自行收納款項收據等。(申請表格、公文等請 貴校自行複印留存,以便日後查詢)
(1)家境清寒亦好學者。(品格良好、學業總平均甲等以上)
(2)每校壹名,請 貴校自行審查該生資格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3)學童清寒獎助學金,新台幣貳仟元整。
(4)本專案若有疑問,請致電洽本會人員
專線:(07)338-1229,傳真:(07)333-2184。
2.請 貴校先行將自行收納款項收據開立。
繳款人暨補助撥款單位:中華民國一貫道慈善功德會,事由:國小學童清寒獎助學金。與上述上繳附件資料一同掛號寄至本會。
(本會聯絡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景德路2號,郵遞區號:80656)。
3.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8年3月11日止
4.本會收到 貴校申請資料無誤,即在一個月內將獎學金匯款至指定帳戶,請逕自查看入帳與否,本會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