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03)年1月1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之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修正草案。

本(103)年1月1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之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修正草案,業刪除現行由政府補助已繳付保險費滿30年之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及退休人員保險被保險人參加上開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以下簡稱健保)自付部分保險費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