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為鼓勵學習客語,請各校踴躍開設客語認證研習班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暨106年5月31日客會文字第10600078672號函辦理。
二、「106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將於106年9月2日、9月10日舉行,即日起至7月10日止受理報名;「106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將於11月18日辦理,如學校報考客語認證,可依前開要點規定,提案申請開設客語認證相關研習班,客家委員會將針對開班相關講師鐘點費酌予補助,每班以36節為原則,授課時間每節為五十分鐘,其連續上課二節者為九十分鐘,每節以新臺幣800元整為上限。申請時須列報學員名冊(每班15人以上),核銷時並檢附學員參加客語認證之准考證影本供查核。
三、客家委員會訂定「獎勵國民中小學學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績優作業要點」,以獎勵國民中小學輔導學生參加認證達獎勵標準之相關人員。
四、考試相關資訊、「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以及「獎勵國民中小學學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績優作業要點」,請逕至客家委員會網站(http://www.hakka.gov.tw;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與內規/行政規則/藝文發展類;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與內規/行政規則/客語推廣類)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