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介聘至屏東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屏東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詳如說明)

有意介聘至屏東縣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屏東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欲參加介聘之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說明:依據屏東縣政府106年4月26日屏府教學字第10613550300號函辦理。